據新華社電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日宣佈,經過呼格吉勒圖案的申訴審查,認為本案符合重新審判條件,決定再審。案件已經進入再審程序,如果確有錯誤將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糾正。
  內蒙古自治區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表示,法院作出再審決定,主要是根據呼格吉勒圖近親屬的申訴,經過審查認為該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2項的規定,即發現原審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據瞭解,20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暴巴圖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送達了再審決定書。
  李生晨表示,人民法院將會本著對當事人負責、對事實負責、對法律負責的精神,嚴格依法公正審理此案。
  由於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已經死亡,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本案的再審將實行不開庭審理,採取書面審理方式。不過,李生晨稱,書面審理並不意味不公開,對審理過程、裁判理由、裁判結果,法院將依法公開。代理律師可以通過閱卷、提交代理意見等方式履職,法院也會嚴格依法保護所有訴訟參與人的權利,包括代理律師的權利。
  “此案的每一個細節都深深印在我的腦海裡,我們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把這起案件複查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毅峰說。
  (原標題: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a60qalyu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