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犯罪類型和執行表現確定對社區服刑人員實行“嚴管”、“普管”和“寬管”的分類管理;對嚴管人員配備定位手機,實時跟蹤監控……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四川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試行)》(下稱細則)已於日前開始施行。據悉,此次省公檢法司首次聯合出台實施細則,不僅對矯正的對象、程序、管理等進行了細化規定,個別條款更是加強了對矯正人員的管理要求。
  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國尚無社區矯正的法律,規定過於原則。此次四川省司法廳等4部門聯合出台細則,是為了更好地矯正社區服刑人員,促其順利回歸社會。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來到錦江區成龍司法所,實地採訪瞭解了細則施行前後,該司法所社區矯正的開展情況。細則加強了對服刑人員的管理,其中規定:“適用嚴管的社區服刑人員每周口頭或者電話報告一次,每兩周書面報告一次;適用普管的每周口頭或者電話報告一次,每月書面報告一次;適用寬管的每兩周口頭或者電話報告一次,每季度書面報告一次。”對此,錦江區成龍司法所鄧所長介紹,除了“嚴管”跟此前規定一致外,“普管”此前是每半個月電話報告一次,“寬管”是每月電話報告一次。
  此外,更嚴格的要求還體現在以下幾個規定:服刑人員一年累計請假天數不得超過六十日(新增);社區服刑人員每月參加社區服務時間不少於八小時(舊規定),適用嚴管的社區服刑人員可以適當增加社區服務時間(新增)。鄧所長表示,這一方面使舊有的原則規定更明確,也使管理更規範,防止鑽空子。
  細則還規定,適用嚴管的社區服刑人員應當隨身攜帶定位手機等監控設備,並保持通信暢通。鄧所長介紹,早在2010年,錦江司法局已在全區司法所配置了定位手機,目前僅有成龍司法所因服刑人員多,未全部配置。定位監控室統一設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可以對服刑人員進行實時監控。
  成都商報記者 孫兆雲  (原標題:嚴管服刑人員 配定位手機實時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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